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项公告

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项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2.2 项目概况:哈密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西山乡,拟建设9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10万千瓦光热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1座110kV光伏升压站、1座110kV光热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附属设施。

2.3 采购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报告,满足气象相关部门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要求。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90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万千瓦光热项目及配套1座220kV升压站、1座110kV光伏升压站、1座110kV光热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全部范围内,区域气候特征和气象站观测到的气象要素极端情况,涉及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程气象参数计算、局地气候环境及影响等内容,气候可行性论证包括了现场调查、参数计算、结果分析、气象灾害风险分析和气候环境影响等,从气候的角度对建设工程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概括总结全部论证内容,从气候条件角度分析得出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归纳相关工程气象参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影响的对策和建议等,形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甲方验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工作进度: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9月5日-计划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9日,总服务期45日历天(该项目实际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中的服务时间为准,具体服务开始实施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总服务期保持不变)。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一般纳税人资质;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局颁发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能力评价确认书;

(2)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间无连续两年亏损;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

(5)其他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þ公开征集/□不公开征集/□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1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7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A座17楼。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哈密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A座17楼

邮政编码:830011

联 系 人:唐琳琳

电 话:0991-5090263

传 真:0991-5090263

电子邮箱:tang_linlin@ctg.com.cn

监督部门:合同法务部

电 话:0991-5090262

传 真:0991-5090263

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哈密风电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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