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拟选择1家公司为新能源公司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工作,并出具报告。本次拟采用“预估总量,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框架采购,具体实施的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根据现场情况预估约10个项目(风电3个、光伏7个)开展新能源公司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工作。项目所在地涉及湖北、吉林、山西等地区。

2.2采购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外部专家评审,最终取得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备案。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采购人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为采购人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全过程咨询的技术服务。

(2)组织专家现场踏勘、抽查、询问、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各场站前往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踏勘时间不少于1天。

(3)正式评审各场站现场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现场查评时间不少于1天,现场专家组长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省级或市级)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专家组成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的技术咨询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写工作,并满足应急预案备案要求。

(5)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需要协助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6)分别出具6份正式纸质报告和1份电子报告。

2.3服务周期:

本次采购的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但在本框架合同下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报价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单个项目服务时间为专项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5日内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完成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工作。

2.4验收标准和方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且经过新能源公司评审验收通过。

2.5其他:采购完成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实施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成交人签订专项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保留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服务业绩(提供备案登记表或成果报告封面、盖章页,合同协议书包括签约方、场站信息、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1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 9 时至2023 年 9 月 4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027-86606591/86606593

传 真:

采购人: (盖单位章)

2023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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