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一、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或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起始时间为准)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累计成交金额不少于10万元及以上货物类销售业绩;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二、采购文件的发出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8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三、报价保证金递交、退还(本项目不适用)
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1)递交形式
报价人必须从报价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
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
收款银行:
(2)递交时间
报价人须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成功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人汇款后应及时与采购人确认,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银行电汇单/银行进账单的扫描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在各银行之间的流转时间,提前汇款或转账。
(3)汇款时在备注处填写:XX项目报价保证金
(4)退还信息填报、退还方式
报价人填写《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应与报价保证金汇款信息一致)。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 8 日 10 时。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五、禁止串通报价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乌东德分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乌东德水电站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71-68079468
电子邮箱:wang_xiaoling1@ctg.com.cn
监督部门:综合管理(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871-68079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