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华新能源公司诉三峡能源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报价邀请函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四华新能源公司诉三峡能源合同纠纷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1. 采购范围

选聘有相当诉讼经验和丰富谈判经验的律师团队代理四华新能源公司诉三峡能源合同纠纷案,与公司法律合规部共同开展工作,以期将公司损失降到最低。

  1.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人员要求:拟派律师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拟派出庭律师之一)从业需10年及以上。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2020年财务状况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业绩要求:报价人(拟派出庭律师)在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期间代理过合同纠纷案件不少于2个。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6.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þ公开征集/□不公开征集/□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本次征集数量(þ不设上限/□设上限 名)。凡有意参与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于2021年11月29日19时(北京时间)前,通过网上报名,采购人确定可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通过短信和网站通知的方式告知报价人。】

7.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ecn.cypc.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9日 19 时(北京时间)。

8.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 24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 2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ecn.cypc.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ecn.cypc.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企业管理部)(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保利大都汇T1办公楼1101室)。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保利大都汇T1办公楼1101室

邮政编码: 100053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58689787

传 真: 58689514

电子邮箱:li_jing26@ctg.com.cn

监督部门: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电 话: 010—58689752

传 真:

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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