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2023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2023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拟选择1家公司为新能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3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工作,并出具报告。根据现场情况预估约13个项目开展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工作,项目所在地涉及恩施、襄阳、随州、咸宁、黄冈等地区。

2.2采购内容: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13个项目的消防系统检测工作,并出具消防管理部门认可的消防系统技术检测报告。项目情况如下:

(1)天上坪风电场位于利川市汪营镇林口村,建筑面积为4546.55㎡,厂区面积为8249㎡,建筑高度为15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2)安家坝风电场位于利川市汪营镇白羊塘村,建筑面积为2364.56㎡,厂区面积为7277㎡,建筑高度为8.8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3)恩施板桥风电场位于恩施市板桥镇大山顶村,建筑面积为2262.76㎡,厂区面积为6529㎡,建筑高度为10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4)鹤峰走马风电场位于鹤峰县走马镇北镇村,建筑面积为2011.67㎡,厂区面积为5774㎡,建筑高度为8.5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5)九宫山风电场位于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建筑面积为1600㎡,厂区面积为4800㎡,建筑高度为14.6m,建筑层数为3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6)麻城蔡家寨风电场位于麻城市福田河镇护儿山,建筑面积为2230㎡,厂区面积为8760㎡,建筑高度为10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7)麻城阎家河光伏电站位于麻城市阎家河镇蔡家湾,建筑面积为1368.7㎡,厂区面积为4651.4㎡,建筑高度为7.5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8)麻城夫子河光伏电站位于麻城市夫子河镇西程塆村,建筑面积为1193.18㎡,厂区面积为2449.44㎡,建筑高度为10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9)广水王子山光伏位于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建筑面积为1774㎡,厂区面积为7606㎡,建筑高度为9.65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10)随县岩子河光伏电站位于随州市随县殷店镇天河口江头店村,建筑面积为1117.47㎡,厂区面积为3313.86㎡,建筑高度为10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11)随州大洪山光伏电站位于随州市随县长岗镇黄木淌村,建筑面积为837.2㎡,厂区面积为2610.6㎡,建筑高度为7.65m,建筑层数为2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12)老河口光伏电站位于襄阳老河口市洪山嘴镇肖湾村,建筑面积为1636.66㎡,厂区面积为9036㎡,建筑高度为8.55m,建筑层数为3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13)检修分公司利川办公大楼位于利川市南环大道48号,建筑面积为6017.1㎡,建筑高度为74.8m,建筑层数为13层,设置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分隔设施、灭火器等消防系统。

2.3计划进度:

服务时间为专项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5日内开展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工作。

2.4验收标准和方式:消防系统检测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出具消防管理部门认可的消防系统技术检测报告并经过新能源公司评审验收通过。

2.5其他:本项目采用统采分签,成交后,分别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应提供报价人单位注册查询的截图);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实施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业绩(提供检测报告封面页或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包括签约方、项目简介、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扫描件);

(3)人员要求:报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注于该单位(提供证件扫描件)。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7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7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1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至2023 年 10 月 8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等行为均视为相互串通报价);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027-86606591/86606593

传 真:

采购人: (盖单位章)

2023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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