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环保集团2024-2025年安全督查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聘请安全督查服务单位,为长江环保集团2024-2025年在建在运项目开展安全督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及隐患治理指导、专业巡屏配合、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第三标段:运营项目安全督查服务项目。

督查范围主要包括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大保护在运项目,项目分布于长江沿线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城市,项目数约48个(具体以每月投运项目信息统计表为准)。拟组建一支专家3人的安全督查服务队伍,开展如下工作:

(1)现场检查。安排3人对督查范围在运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复核验证,并提交检查计划及方案、督查整改通知单、月度季度年度督查分析总结报告等。督查方式采用“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选取部分项目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天数不少于18天,每个月抽取不少于10个厂(1万吨及以上)、5个小散远厂(1万吨以下)及其他业态厂站等运营业务检查,6个月完成一轮供水厂、污水厂(1万吨及以上)、污泥处置中心等主要业务全覆盖检查(以6个月不少于60个厂(1万吨及以上)、30个小散远厂(1万吨以下)为基准考核)。

(2)安全管理体系评估。以运营单位为对象,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包括检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印发执行是否完善,安全培训教育、例会、应急演练是否按计划开展,“两票三制”及第三方作业安全管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与操作规程中安全管理措施等文件要求执行落实是否到位等。

(3)隐患治理。跟踪各单位隐患整改闭合及按照运营安全违规指导意见落实处罚。建立隐患问题库,对检查问题进行专业分级分类梳理,供各级管理者搜索查询类似隐患问题。

(4)教育培训。根据采购人安排,带领各单位人员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培训各单位人员开展现场检查;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每2月开展一次安全法规、管理、技术知识专题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拟定考试题目。

(5)系统总结。每组针对长江大保护项目特点,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创新安全管理举措等方面提交不少于一篇管理经验总结。

(6)咨询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遣团队人员开展运营项目安全管理业务咨询与审查、典型隐患调查等专业指导服务工作;储存后备专家,配合质安部和运营中心开展临时专项检查2-3次,每次至少1人,时间为5天左右;此类服务时长可按人员数量/持续天数核减检查时长。

三、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2021~2022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100万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或监理服务相关工作业绩。需提 供合同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团队人数3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运营管理工作经验或5年及以上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人员履历、职称证、执业注册证、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协议书,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显示人员姓名及担任角色,若上述材料无法有效证明,需提供业主盖章证明)。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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