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2年(2024年-2025年)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2年(2024年-2025年)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进行 þ竞争性谈判采购 ¨询价采购,本项目 þ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新能源公司逐年推进场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

新能源公司下辖部分场站已充分具备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条件,计划开展黄石筠山风电、黄梅刘佐光伏、天门净潭风电(含光伏)、天上坪风电一二三期、鹤峰走马风电等预计共8个项目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1)黄石筠山风电场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太子镇筠岭村,有40台2MW风机,装机规模共80MW,一座110kV升压站。

(2)黄梅刘佐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黄梅县刘佐乡杨西湾村,有24台箱逆变一体机,装机规模共97MW,一座110kV升压站。

(3)天门净潭风电场(含光伏)位于湖北省天门市净潭乡蒋场村,其中,风电场有20台5MW、19台5.27MW风机,装机规模共200MW,光伏电站有26台3.125MW箱逆变一体机,装机规模共100MW,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

(4)天上坪风电场一二期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汪营镇天上坪村,有48台2MW风机,装机规模共96MW,一座110kV升压站;三期(安家坝风电场)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汪营镇石门坎村,有20台2.2MW风机和2台2.0MW风机,装机规模共48MW,一座110kV升压站。

(5)鹤峰走马风电场位于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北镇村三组,有20台2.5MW风机,装机规模共50MW,一座110kV升压站。

(6)另预估约3个场站,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选择。

2.2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注:在项目执行期间,均以最新版本为准)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黄石筠山风电、黄梅刘佐光伏、天门净潭风电(含光伏)、天上坪风电一二三期、鹤峰走马风电等8个场站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新能源公司开展1次应急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2)对每个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场站各进行1次现场辅导,每个场站辅导时间不少于16个学时;

(3)预查评应成立专家组,现场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每个场站现场时间不少于3天,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开展现场预查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需完善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4)根据应急能力建设现场预查评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清单,指导场站对发现问题完成整改闭环,举一反三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应急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5)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及现场工作方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应急能力评估现场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至少包含1名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专家库中的专家),每个场站现场评估时间不少于3天;

(6)根据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现场查评情况编制《应急能力评估报告》;

(7)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需要协助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2.3成交后,成交人与新能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与各场站分别签订专项合同。

2.4服务周期:本次采购的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但在本框架合同下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报价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单个项目服务时间为专项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5日内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

2.5其他

(1)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实施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成交人签订专项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保留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2)技术规范中加“★”条款为否决项,如供应商不满足加“★”条款,对供应商予以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装机规模45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装机规模45MW及以上集中式风电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业绩共3项,其中上述光伏、风电业绩至少各1项(需提供评审报告评审结论页,合同协议书签约方、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取得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需提供有明确等级页面的证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þ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þ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0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0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7.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þ“5.1 竞争性谈判项目” ¨“5.2 询价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许工/熊工

联系人:/

电话:027-86606592/86606588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采购监督: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话:027-86606591/86606593

电 话:400-665-1995转2

电子邮箱:ctg_epp@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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