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9年度金沙江下游河道水温监测技术服务(乌东德、白鹤滩)项目公告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水温监测范围为从金沙江下游乌东德水电站库尾攀枝花至白鹤滩水文站(不包括白鹤滩水文站)。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监测工作所需的水文、气象等资料。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对攀枝花至白鹤滩水文站(不包括白鹤滩水文站)江段水温监测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提交水温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3)按照采购人审定的监测实施工作方案,开展水温监测。

(4)对水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核实监测数据、分析变化原因、提出监测调整意见、河段水温沿程分布、水库水温分层、出入库水温、河道/水库交替带来的水温变化等水温结构化分析,乌白建库前后历史水温规律分析,乌白电站垂向水温结构分析,金中及雅砻江流域对乌东德库区水温累积影响分析,乌白生态调度水温改善效果分析,重要支流汇入掺混后水温分布规律分析,水温与气象因素之间的相关分析,配合实施范围内流域和梯级项目环境评估、相关验收、水库生态调度等相关水温分析工作。

(5)提交合格的水温监测月报、年报、监测服务期总报告、生态调度水温监测分析专题报告等,并按采购人要求配合生态调度试验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

(6)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整编归档年度水温监测成果资料,并配合完成流域枢纽综合调度运行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资料整编应满足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允许分包,如分包,分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型及以上规模水库(总库容大于等于0.1亿m³或总装机容量大于等于50MW)水温监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允许分包,①如分包,应提供分包人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中型及以上规模水库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分析研究报告或基金项目或国家专项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且供应商需根据拟分包的项目情况提供分包意向书或分包协议。②如不分包,供应商应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中型及以上规模水库水温监测成果分析研究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分析研究报告或基金项目或国家专项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其中相关证明材料中的成果完成人,供应商须是唯一完成人);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经历(提供任职证明、项目合同等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为报价人在职员工,须提供 2023年7月以来至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水温分析工作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或分包人(如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至少有一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关于水温分析的E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或者获得过水温分析方面的相关科学技术奖励、专利、专著;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三、服务期限

计划监测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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