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清江公司2024-2027年(3年)法律服务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询价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采购清江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所在地(主要有武汉、宜昌、恩施等)2024-2027年(3年)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水电工程投资建设、新能源投资并购、劳动人事、物业管理服务、资产租赁等领域。
2.1工作内容
1)重大决策及文件审查。对采购人拟作出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协助提出法律合规咨询意见;
2)法律咨询。对采购人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解答,重大事项应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3)合同审核。对采购人拟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协助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一般合同出具合同修改稿标注版,重大合同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4)协助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协助采购人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企。针对事务处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建议;
5)法律实务培训。协助采购人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采购人业务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服务期内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法律实务培训;
6)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7)服务期内免费代理5个法律纠纷案件;
8)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2.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7年8月31日(含)共3年,具体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须依法成立并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律所及其律师团队无影响正常履职的相关情况(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结果为准) ;
业绩要求: 2021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处理重大专项法律事务或代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方面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人员要求: /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2022、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12 日 18 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0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7.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 ✓“5.1 竞争性谈判项目” □“5.2 询价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
邮编:443000
联系人:雷永胜 / 张璐
电话:0717-6319872 / 0717-6319023
电子邮箱:lei_yongsheng@ctg.com.cn
采购监督: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电话:0717-631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