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新能源公司光伏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采购公告

西北新能源公司光伏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新能源公司或公司、采购人)对西北新能源公司光伏项目竣工结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属湖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1月在陕西省榆林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3.6亿元。陕武直流一期210万千瓦基地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的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之一,共分为6个子项目,建设管理模式为:榆阳一期400兆瓦项目分为主体工程和对侧升压站新增一台主变改造(乌素升压站改扩建) 采用 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的方式建设;榆阳二期200兆瓦项目、神木项目500兆瓦、定边项目500兆瓦、靖边项目300兆瓦、横山项目200兆瓦均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工程监理的方式建设。

预计2024年底,将有子项目已陆续完成建设工程转为生产运营阶段,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项目投产后,将开展工程结算工作,拟委托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对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光伏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因此启动开展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本次采购采用单个项目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框架采购,项目总数为6个。采购完成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待需要成交人提供工程竣工结算服务的具体项目确定后,由成交人与该项目所属的项目公司(均为采购人的子公司)按照成交人所报咨询服务项目单价签订专项合同。各项目公司签订的所有专项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预估成交总价。

2.2采购内容:

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收集并审阅工程结算资料、踏勘现场、向相关单位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对甲方项目及配套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监理固定总价部分及合同外变更部分等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格;对工程实际竣工后的建安及设备工程量进行核实,结合审核确定的结算总价编制资产价格清单;按照三峡集团《新能源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编制规程》相关要求出具项目竣工结算报告。

(2)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与工程结算相关的会议,配合采购人与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或其他单位就工程结算金额进行谈判,解决各项争议问题;

(3)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或接受国家审计,负责对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等;

(4)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工作。

计划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子项目结算完成。

项目范围:项目总数为6个。

服务地点西安、榆林等。

2.3服务期限:

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子项目结算完成。

2.4其他: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结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5万千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与结算审核报告复印件,复印件中必须能够反映签约方、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注册于该公司,需提供该负责人2024年3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报价人在成交后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再转包或分解给其它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出具鉴证报告。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23:59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2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4 年 11月 22日 9 时至 2024 年11月22日 18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团结南路中晶科技广场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8995120988

传 真: /

电子邮箱:li_gang18@ctg.com.cn

监督部门:西北新能源公司综合管理部

电 话:029-85202720

传 真: /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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