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清江公司2年(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
清江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视频类宣传作品拍摄制作服务。
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影音拍摄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2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1正0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杨海青/张璐
电话:0717-6318581/0717-6319023
监督部门: 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