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智能安全防护装置研制及其示范应用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峡口塘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公司智能安全防护装置研制及其示范应用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
本项目预期研制一套智能防护装置。智能化防护装置除了具有普通防护装置基本功能外,通过自身具备的智慧模块,结合“五防”及安全电子围栏技术,具有倾倒报警、人员误入提示报警、擅自移动撤除报警功能,保障检修现场起到对人员的隔离作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新型智能防护架构技术研究;
(2)新型防护装置结构及智能化技术研究;
(3)新型防护装置研发与应用。
(4)根据本项目研究方向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并获得受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为准);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1项;根据本项目研究方向及技术难点撰写发表科技论文1篇。
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工期13个月,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具体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而定。
第一阶段:2025年6月-2025年11月,完成防护围栏的设计优化,完成智能监控装置的整体设计、智能模块设计、关键元器件选型与采购。完成智能监控装置的智能模块设计、程序开发。
第二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2月,完成智能防护围栏的试产。
第三阶段:2026年3月-6月,完成产品调试优化、完工验收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智能化装置或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或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智能化装置或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或改造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若所提供合同文件中未体现人员任职相关信息,还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等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3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 :不适用。
7.踏勘现场
不组织。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谈判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峡口塘水力发电厂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
邮编:443000
联系人:任超/赵聪
电话:13972608940/0717-6318555
传真:/
电子邮箱:ren_chao@ctg.com.cn
采购监督: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电话:0717-63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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