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葛洲坝分公司2025年东山办公楼外立面安全整改及修缮项目公告

实业公司葛洲坝分公司2025年东山办公楼外立面安全整改及修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实业公司葛洲坝分公司2025年东山办公楼外立面安全整改及修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东山办公楼外立面安全整改及修缮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外墙修缮、一楼综合修缮及加固、六楼客服中心修缮等。

(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80号。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20日,工期25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发时间为准)。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报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资质条件: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若报价人委托专业单位实施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本项目一经成交,不得更换专业分包单位。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报价人须提供自身及专业分包单位(若有)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类似业绩。若合同期限起始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前,结束时间在该时间以后的,视为符合时间要求。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等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 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项目经理: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上的现聘用单位须与报价单位一致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装修项目的负责人。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等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价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5)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报价保证金递交、退还

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1)递交形式

报价人必须从报价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

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收款人名称: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00102460267996

收款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坝支行转三财--收款账号(00102460267996)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临江支行转三财--收款账号(00102460267996)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支行转三财--收款账号(00102460267996)

付款使用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银行在2、3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担保

付款使用中国工商银行

收款银行在1、3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担保

付款使用交通银行

收款银行在1、2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担保

(2)递交时间

报价人须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成功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人汇款后应及时与采购人确认,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银行电汇单/银行进账单的扫描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在各银行之间的流转时间,提前汇款或转账。

(3)汇款时在备注处填写:东山办公楼外立面安全整改及修缮项目报价保证金。

(4)退还信息填报、退还方式

报价人填写《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应与报价保证金汇款信息一致)。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报价人提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退还报价保证金利息。

报价保证金利率按收取保证金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利息的金额也算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报价保证金按存放期间计算利息,全年按360天计算,存放期间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收到保证金之日起计算至退还日前一天。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时。

(2)递交方式: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下递交打印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打印版响应文件应由电子版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生成,打印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80号。

7.禁止串通报价

(1)禁止串通报价: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2)禁止转包分包: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不存在转包及违约分包承诺函”内容。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 80 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17-6953809/13972517537

电子邮箱:liu_dan3@ctg.com.cn

监督部门:实业公司计划经营部

监督电话:0717-676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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