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3670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黑龙江分公司及所管辖的各项目公司和吉林分公司的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①根据需要,参加项目谈判,审查或起草谈判所需各类法律文件;审查、修改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涉及的制度(若有)、合同、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对日常经营及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并出具盖章版法律意见书;

②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实际诉讼及非诉讼争议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诉前协调、调解、谈判、提出处理意见、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书,协助处理有关纠纷事宜;

③根据需要,协助健全和完善分公司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对分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④每年4次专题法律培训,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每季度1次;

⑤根据要求,每月中旬或下旬指派1名服务团队中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到分公司坐班半日进行法律咨询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及员工生活、工作等方面法律问题咨询服务;

⑥对分公司法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及办理案件培训(每年2次)

(2)专项法律案件服务:报价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执行等诉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制定诉讼方案、证据交换收集与整理、提出诉讼意见,撰写和按诉讼程序提交起诉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出庭代理诉讼、参与案件调解或和解、应采购人要求申请鉴定以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提供答辩状、参加庭审、出具诉讼结案报告等;按照标的金额采购12项法律专项案件服务,根据案件发生所属主体签订合同据实结算。

服务期:2年,即2026年1月22日至2028年1月21日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依法设立,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含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连续正常经营5年及以上,以注册成立时间为准;

2022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且处于合法经营状态(提供证明或出具承诺函);

业绩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满足):

(1)2022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发电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2)2022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发电企业法律诉讼服务业绩;

(注:以上均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服务范围及内容、签署时间、案件标的额等内容;诉讼业绩已结案的须提供合同、判决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未结案的须提供合同、起诉书、传票等其它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须具有1项新能源发电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及1项新能源发电企业法律诉讼服务业绩;且须为律所合伙人且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历;(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服务范围及内容、负责人、签署时间、案件标的额等内容);

(2)拟投入的律师团队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团队人员(除负责人外)均需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历,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2022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人至少须具有1项新能源发电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或1项新能源发电企业法律诉讼服务业绩。

注:以上均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服务范围及内容、签署时间、案件标的额等内容;诉讼业绩已结案的须提供合同、判决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未结案的须提供合同、起诉书、传票等其它证明材料;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按律师执业资格发证之日至报价截止日计算;团队成员须为报价人在职员工(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相关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 时(北京时间)。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不适用

7.踏勘现场

不组织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景江西路1636号

邮编:150076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3667003458

传真:0436-5393008

电子邮箱:shi_haotian@ctg.com.cn

采购监督:黑龙江分公司法律合规与企业管理部

电话:0451-51533069

异议联系人:石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13667003458

电子邮件:shi_haotian@ctg.com.cn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 话:400-886-1962转2

电子邮箱:ctg_epp@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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