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2028年“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和内审、管理评审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1.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和内审、管理评审咨询服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Ⅰ标段: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2028年“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1)开展公司2026年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再认证审核,发放再认证证书;

(2)开展2027年监督审核;

(3)开展2028年监督审核;

(4)覆盖的产品和服务范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咨询;

(5)覆盖的场所范围:公司本部、水管家公司(上游、湖北、江西、安徽、长三角)及所属项目公司、三峡环科公司;

(6)覆盖员工数:详见本公告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7)其他与本次采购范围有关的事项;

(8)本项目服务期为28个月。具体起算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具体服务内容在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成交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Ⅱ标段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2028年“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1)工作策划

根据服务需求,策划编制符合公司要求的整合型管理体系运行辅导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依据、工作原则、资源配置、重点工作及实施计划等。

(2)修编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单位有关要求变化等情况,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实际,修编公司、水管家公司(上游、湖北、江西、安徽、长三角)及所属项目公司、三峡环科公司、清源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情况,每年开展质量风险辨识与评价、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风险与评价、环境因素及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辨识等成果更新工作。

(3)内审员培训

开展1次内审员能力提升培训,颁发内审员资格证书。

(4)内审与管理评审

协助完成2027年和2028年2个年度“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内审及管理评审,对各类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观察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编制相关报告,指导持续改进。覆盖范围包括公司本部、水管家公司(上游、湖北、江西、安徽、长三角)及所属项目公司、三峡环科公司和清源公司,其中清源公司内审及管理评审需要满足独立认证要求。

(5)其他与本次采购范围有关的事项。

(6)本项目服务期为14个月。具体起算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具体服务内容在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成交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2.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2.1 第Ⅰ标段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2028年“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提供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为生态环保类或清洁能源类企业提供合同额不少于25万元“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的业绩1项,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①或②二者之一: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②过程结算发票和税务局查询截图;

(4)项目经理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应负责过至少1项生态环保类或清洁能源类企业“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①或②二者之一: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②过程结算发票和税务局查询截图;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或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2.2 标段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7年-2028年“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提供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为生态环保类或清洁能源类企业提供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的“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咨询服务的业绩1项,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①或②二者之一: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②过程结算发票和税务局查询截图;

(4)项目经理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应负责过至少1项生态环保类或清洁能源类企业“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咨询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①或②二者之一: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②过程结算发票和税务局查询截图;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或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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