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611003230681/01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1. 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开挖量巨大,除去上部风化壳及各类岩脉外,开挖料中的微风化、新鲜岩石属坚硬岩,强度高,适宜作为混凝土粗骨料,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约为1.72亿m³(自然方),除了满足施工期填筑料和项目建设骨料要求,剩余的弃渣量约1.49亿m³(自然方,折合松散方1.86亿m³)。按常规弃渣场堆存方案,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规划有靖江溪1#等6个弃渣场和瓦窑坪等3个临时堆存场,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规划有赵家沟等3个弃渣场,需占用大量土地,较大的增加工程投资。同时,按照已审定的项目水保报告书要求,本项目需实现不少于7175万m³的弃渣综合利用。

弃渣综合利用主要包括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需在保障工程推进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循环利用。生产环节要处理大量弃渣,核心思路必须从“找地堆弃”转变为“源头减量、就地利用、分类加工”。运输环节需依主要托长江黄金水道,通过低成本的水路运输方式,协调弃渣码头装船能力、弃渣运输船队与日常三峡通航之间关系,确保施工期通航安全与效率。使用环节需为弃渣找到稳定、匹配的终端市场需求,实现跨项目、跨区域的弃渣资源化利用。

因此,为加强项目弃渣资源化处理,节约土地资源和工程投资,实现弃渣综合利用目标,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特开展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

(2)采购范围

本次立项采购范围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含实施方案编制并保证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概况;2)弃渣综合利用消纳途径研究(包括长江航运重点项目弃渣消纳途径研究、荆江河段抑制冲刷项目消纳途径研究、沿江沿海重点项目弃渣消纳途径研究、湖北省重点项目弃渣消纳途径研究、弃渣资源化利用途径研究);3)重点项目弃渣综合利用经济性分析;4)建设期葛洲坝船闸弃渣船舶过闸方案;5)政策保障研究;6)主要结论及建议等。

编制成果需给采购人提供项目的实施方案可编辑的电子版 1 份(含PDF及WORD格式),纸质版 6 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的文件)。

(3)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暂估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止。

(4)服务内容

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管理规定以及规范要求,编制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弃渣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报三峡集团内部相关单位审批及按需求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获取审批意见、组织和聘请专家评审、召开评审会、修改完善直至提交按需求获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成果文件给采购人过程中的所有一切相关工作。

若实际服务范围与前述范围有偏差,以实际服务范围为准。

  1.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总投资3亿(含)元以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规划或项目申请书的编制或评估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及项目批复,若材料无法证明,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在“信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1. 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1 日 11 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不适用

询比采购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7.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电话: 。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1 谈判采购项目” “5.2 询比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9.禁止串通报价

供应商存在从同一IP地址(非系统原因)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混装、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不同项目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等情况,均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采购人将否决其报价,并纳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江清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三阳中心

联 系 人: 王帅

电 话: 13920036187

监督部门:长江清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

电 话: 027-82560926

采购人: 长江清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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