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度长江电力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公告

2026-2029年度长江电力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611003221127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6-2029年度长江电力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为采购人及所属公司在业务开展省份提供诉讼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各服务对象分别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能”)、长电新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新能”)、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云公司”)、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川公司”)。

结合各服务对象业务分布及需求情况,将31个省级行政区划分为5个区域并按此划分标段:

标段1:华中区域(4个):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涉及服务对象包括长江电力、三峡电能、长电新能。

标段2:华东区域(8个):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涉及服务对象包括三峡电能、长电新能。

标段3:华北区域(8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涉及服务对象包括长江电力、三峡电能、长电新能。

标段4:西南区域(6个):四川、云南、重庆、海南、贵州、西藏;涉及服务对象包括长江电力、三峡电能、长电新能、川云公司、云川公司。

标段5:西北区域(5个):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涉及服务对象包括长电新能。

上述区域中,加粗省份为当前业务涉及省份,其余为未来业务发展可能涉及省份。如未来在某具体省份中产生诉讼代理需求的,按照上述划分计入对应标段,各标段由各服务对象分签合同。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服务范围

为采购人提供诉讼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应采购人要求代理采购人服务期内可能的诉讼事务,具体包括:仲裁(含劳动仲裁;含执行)、诉讼业务,包括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执行等;

(2)制定诉讼、仲裁方案;

(3)证据收集与整理;

(4)提出诉讼意见,撰写和按诉讼程序提交起诉书、仲裁申请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5)出庭代理诉讼、参与案件调解或和解;

(6)应采购人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备忘录等法律文件;

(7)应采购人的要求,提出申请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

(8)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案件执行工作,收集执行相关线索,跟踪执行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传递信息;

(9)其他诉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件的递交与领取、信息沟通、协助采购人完成委托案件总结及材料归档等)。

特别提示:

(1)本次采购完成后,采购人虽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但采购人无义务将其所有诉讼业务交由成交人代理。

(2)本次采购完成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为基本收费原则,特殊情况下,双方可根据具体案情协商具体单项案件的代理费用,但该单项案件的代理费用不得高于合同确定的对应价格。

服务期限

(1)长江电力、云川公司: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2029年6月30日,共912天。具体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川云公司、三峡电能:服务期限为2026年7月1日-2029年6月30日,共1096天。具体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长电新能:服务期限为2027年3月21日-2029年6月30日,共833天。具体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人员要求

(1)项目团队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拟派所有律师均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与团队其他律师应分别具有5年以上(含5年)及2年以上(含2年)律师执业工作经验(须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或律师执业证书证明执业时间;可不连续,但累计计算应达到时间要求);

(3)最近两个年度考核均须为称职。

人员业绩要求:

(1)适用于标段1、2、3:

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判决书、裁定书时间为准)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纠纷领域相关案由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劳动人事合同纠纷或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或买卖合同纠纷或股东出资纠纷领域相关案由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1份判决书或裁定书算1项业绩;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级只计算1项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证明材料;

其他团队成员至少2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判决书、裁定书时间为准)具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或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或买卖合同纠纷或股东出资纠纷领域相关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1份判决书、裁定书有多个项目团队成员则分别算其1项业绩;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级只计算1项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证明材料。

(2)适用于标段4:

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判决书、裁定书时间为准)具有征地移民纠纷领域相关案由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或买卖合同纠纷或劳动人事合同纠纷领域相关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1份判决书或裁定书算1项业绩;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级只计算1项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证明材料;

其他团队成员至少2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判决书、裁定书时间为准)具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或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或买卖合同纠纷或股东出资纠纷领域相关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1份判决书、裁定书有多个项目团队成员则分别算其1项业绩;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级只计算1项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证明材料。

(3)适用于标段5:

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判决书、裁定书时间为准)具有工程建设合同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相关案由的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1份判决书或裁定书算1项业绩;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级只计算1项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证明材料;

其他团队成员至少2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判决书、裁定书时间为准)具有工程建设合同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相关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业绩(1份判决书、裁定书有多个项目团队成员则分别算其1项业绩;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级只计算1项业绩),需提供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证明材料。

(说明:律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执业关系必须均在本所不含分所;所提供业绩必须均为在本所含分所执业期间的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律所及其律师团队无影响正常履职的相关情况(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结果为准)。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详见电子采购平台。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详见电子采购平台。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不适用

7.踏勘现场

不组织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建设路1号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晏先生

联系人:/

电话:0717-6953833(18328584463)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yan_zhubao@cypc.com.cn

电子邮箱:/

采购监督: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电话:027-82568747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异议联系人:晏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717-6953833

电子邮件:yan_zhubao@cypc.com.cn

电 话:400-886-1962转2

电子邮箱:ctg_epp@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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