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水务(宜昌)公司点军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给水工程(一标段)入廊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一批给水工程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及管件,用于点军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给水工程(一标段)项目建设,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2)交货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江南二路、江城大道等(具体以供货通知为准)。
(3)交货时间:项目供货期计划为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7月31日止。实际供货时间及数量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需求据实结算,分批交货,收到采购人供货需求后,报价人应于15天之内完成物资交货。(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供货需求延长供货期限,报价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合同价款或其他补偿的要求)
(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即报价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堆场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采购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报价人的车板上卸货。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生产厂家,或取得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报价文件均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所投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管件须为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并具有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并覆盖所投管材、管件产品)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带CMA标志的“型式检验”字样的报告或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型式检验”字样的报告。
(2)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若合同包含其他货物,其中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及管件合同金额应不低于400万元)供货业绩(须提供附带明细清单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2026年7月1日前开具的不低于300万元的供货发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真实反映业绩要求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2024 年、2025 年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赋码)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报价保证金递交、退还
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保证金金额金额为人民币 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
(1)递交形式
报价人必须从报价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
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西坝支行
收款人账号:1807 0111 0920 0051 703
(2)递交时间
报价人须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成功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人汇款后应及时与采购人确认,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银行电汇单/银行进账单的扫描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在各银行之间的流转时间,提前汇款或转账。
(3)汇款时在备注处填写:水务公司地下管网物资报价保证金
(4)退还信息填报、退还方式
报价人填写《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应与报价保证金汇款信息一致)。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提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退还报价保证金利息。
报价保证金利率按收取保证金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利息的金额也算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报价保证金按存放期间计算利息,全年按 360 天计算,存放期间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收到保证金之日起计算至退还日前一天。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31日10时00分。
(2)递交方式: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附件”】通道需上传可编辑版的报价文件(word,excel 报价表)(如可编辑的报价文件与电子签章版的报价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签章版为准),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3)【电子身份认证】: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电子采购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已不适用。
7.禁止串通报价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17-6952285
电子邮箱: zhang_zhaoyang2@ctg.com.cn
监督部门: 长江三峡水务(宜昌)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 0717-695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