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管家(安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6-2029年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三峡水管家(安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6-2029年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Q2612003230353

单位)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水管家(安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水管家(安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6-2029年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采购人为及时应对可能的诉讼、仲裁等业务,拟采取框架协议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约定律师团队人员、代理费用确定的原则、支付方式,双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各方义务。

注意:本次采购完成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不针对某一个具体服务项目,当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公司存在专项法律服务需求时,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公司单独与成交人签订具体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但采购人并无义务将其所有诉讼业务交由成交人代理

2.1 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主要采购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对象为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已成立的16家水环境公司、2家水务公司、3家水管家公司及后续新成立的公司,引入法律服务团队按照要求为服务对象办理法律纠纷诉讼、仲裁或行政复议(不含PPP项目/特许经营项目退出、解除类法律纠纷)的委托代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服务对象的行政复议、仲裁(含劳动仲裁、含执行)、诉讼业务(含执行),包括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检察监督等;

2)制定诉讼、仲裁方案,撰写案件分析报告;

3)提出管辖权异议或反驳对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4)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初步调查被保全人财产线案;

5)证据收集与整理、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申请司法鉴定并参与鉴定程序;

6)提出诉讼意见,撰写起诉书、仲裁申请书、答辩状、代理词、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

7)出庭代理诉讼、仲裁;

8)参与诉讼调解、执行和解;

9)出具备忘录、案件策划方案、结案报告等法律文书;

10)其他诉讼相关事宜(含法律文件的递交与领取、信息沟通等)。

2.2 服务期:本次集中采购的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3年,到期不再委托新的服务项目。但在框架合同下签订的具体项目服务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供应商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完毕相关义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依法设立,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在建设工程、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生态环境领域的纠纷诉讼代理业绩总计不少于4项。

业绩要求认定标准,①已完成的案件以提供生效判决书为准,至少能够证明案由、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判决书落款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等主要内容;正在承接的案件以提供盖章的诉讼代理委托合同为准,至少能够证明案由、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等主要内容;②不同审理阶段的同一案件仅认定为1项业绩;③各项业绩材料应标注清楚申报认定的业绩类型,同一案件业绩仅认定为1种业绩类型,提供业绩总计不少于3种类型。

(3)人员要求:律师团队成员专职律师不少于4人,均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其中律师团队负责人1人,其余团队成员3名及以上)。其中①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经验10年及以上,担任律所合伙人;②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3名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5年,其余律师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律师执业工作经验。以上团队成员均需提供对应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按律师执业证书首次发放之日至报价截止日计算。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4年、2025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①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②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时间为准。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时间为准。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不适用

询比采购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7.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电话: 。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1 谈判采购项目” “5.2 询比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9.禁止串通报价

供应商存在从同一IP地址(非系统原因)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混装、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等情况,均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采购人将否决其报价,并纳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峡水管家(安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______/_____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水质净化厂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话: 18810271130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采购监督:杨先生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话:0564-2270467

电 话:400-665-1995转2

电子邮箱:ctg_epp@ctg.com.cn

备注:如项目有采购代理,需填写采购代理详细信息;如无采购代理,相关位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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