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Q211100332105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县城建成区、下路街道场镇及规划区域、西沱镇场镇、黄水镇场镇、冷水镇场镇。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污泥处理厂建设工程、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镇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河湖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厂网智慧水务工程和其他工程等6个大项21个子项。新建污水管网61.4km,雨水管网15.1km,修复管网32.8km;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共5座,规模3.1万m3/d;新建污泥厂1座,规模50t/d,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规模65t/d;河道生态景观提升工程1项,主要为沿岸及节点生态景观打造;新建智慧水务系统一套。

《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为190462.85万元,其中新建项目168752.1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761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68.05万元,预备费12367.20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用9378.56万元(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以最终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为准),建设期贷款利息12001.9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0.18万元。上述金额为可研估算金额,不作为实际投资的依据。

2.2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报价人应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文件要求,针对性地制定检测方案,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设备及人员,对采购范围内涉及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项目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检测报告。

第一标段:工程原材料(不含排水管材)及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具体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 水泥、砂、石、轻集料、掺和料、砌墙砖和砌块检测;

② 钢材、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③ 普通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砂浆检测;

④ 防水材料检测;

⑤ 天然石材检测;

⑥ 土工检测、地基承载力(圆锥动力触探法)及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检测;

⑦ 混凝土强度(回弹法、钻芯法);

⑧ 钢筋保护层厚度;

⑨ 现浇板厚度;

⑩ 砌筑砂浆强度。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同时需安排专人负责本工程建设所需各项检测工作;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与竣工验收;

(3)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二标段:预制构配件、排水管材及其他特殊检测(含工程实体)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具体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构配件、排水管材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 混凝土预制构件检测;

② 球墨铸铁管、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聚乙烯(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等管材检测。

(2)对除第一标段所列范围之外的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4)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与竣工验收;

(5)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具体内容以满足法律、法规及PPP合同要求为准,由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明确。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第一标段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项目检测类别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 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市政工程原材料质量检测项目;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4)财务要求:近2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被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的单位(以2018年01月01日以来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址http://zfcxjw.cq.gov.cn“公告公示”中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3.2第二标段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项目检测类别必须同时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 见证取样检测;

b.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c.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d. 钢结构工程检测;

e. 建筑制品检测。

② 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包含市政工程实体检测、排水管材质量检测);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4)财务要求:近2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被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的单位(以2018年01月01日以来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址http://zfcxjw.cq.gov.cn“公告公示”中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每名供应商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ecn.cypc.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2 年1 月2日23:59(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2 年1月4日9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 2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ecn.cypc.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ecn.cypc.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都督大道66号财信城中国三峡二楼。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重庆石柱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都督大道66号财信城中国三峡二楼

联 系 人:王秀浩

电 话:18030840921

电子邮箱:wang_xiuhao@ ctg.com.cn

监督部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 话:027-8816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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