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四川分公司2021年智能巡检综合数据平台招标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三峡能源四川分公司智能巡检综合数据平台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1. 采购范围

根据计划安排,拟采购如下物资: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智能巡检综合数据平台

1.实现场站智能运维的集成控制,包括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无人机+无人机智慧机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系统、电站监控系统等,多机协同完成智能运维设备的协同控制、数据交互和诊断分析,实现远程操作命令的下发及巡检数据的获取分析;

2.巡检系统具有完整的数据接口,支持与第三方系统的数据交互功能,预留与上级集控系统的数据交互接口,平台系统具有高度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

3.系统开展过程中将设计一套适合光伏场站的数据交互协议,规定各智能终端与主站的数据交互内容、交互方式,规定各类协议的交互指令,确保主控系统的规范性;系统将整合各项研究成果,以模块化方式将任务规划系统、通信控制系统、诊断分析系统按业务需求进行集成,满足用户智能运维的功能需求;

4.系统具备新能源场区的卫星地图数据交互展示;

5.发表高质量论文3篇,且被知网收录;

6.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

7.编制高海拔智能运维场站手册。

1

合同签订30天内

普格洛乌沟光伏电站

  1.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投标单位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4)业绩要求:提供机器人或无人机等智能巡检设备生产销售、或技术服务、或开发应用等相关业绩不少于3个;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财务亏损;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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