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清江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我公司拟对清江公司本部及子公司2022年涉税综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与该项目的谈判响应报价。
2.采购范围及内容
(1)编制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调整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资产损失和税收优惠资料备案整理)。
(2)对2022年度各项涉税业务进行全面清查并出具报告。
(3)根据企业所得税审核和涉税业务清查情况提供管理建议。
(4)提供2022年度日常税务咨询服务。
(5)配合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工作。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有大中型企业涉税业务综合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响应人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状况:2019、2020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税务师证书。
(6)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4.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4.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 3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8日9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清江大厦。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7.1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时间做出调整,并通知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葛敏/张璐
电话:0717-6318621/6319023
电子邮箱:ge_min@ctg.com.cn
监督部门: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