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检修分公司设备仪器校验检测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新能源公司检修分公司设备仪器校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为更好地开展检修工作,拟对各班组仪器仪表和液压工器具进行检定、检测和校验。主要类型共分为三组:电气检修设备、油化实验设备、风机检修液压工器具(详情见报价清单)。报价人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设备规格进行设备相关专业服务(包含武汉分部、利川分部)。

2.2计划进度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新能源公司检修分公司(武汉分部、利川分部)所有专用工器具及设备仪器的检定、检测和校验工作。

2.3质量要求

(1)电气方面检测,检定和校验标准应满足: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

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2009附录;

4)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DL/T 1476-2015;

5)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976 8.5.2 DL/T 976-2005;

6)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 ;

7)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1996 ;

8)高压试验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

9)高电压试验技术。

(2)油化方面检测,检定和校验标准应满足:

1)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

2)各类仪器校准规范 。

(3)仪器方面检测,检定和校验标准应满足:

1)水准仪检定规程JJG425 ;

2)光学经纬仪检定规程JJG414 ;

3)电动振动试验系统检定规程JJG948 ;

4)液压千斤顶检定规程JJG621 ;

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2.4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签订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国家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存在项目分包的情况下,须同时提供分包公司的相关证书和对应的检定范围附件);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完成过油化设备或电气检测设备或机械设备或电动设备或液压设备检测项目的业绩(需提供案例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

(4)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严格按照第五章中报价清单的格式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且分包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总量的50%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1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日 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2 年5月12日9时至2022 年5月12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光谷三路618号天然气维抢中心12层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27-52104615

电子邮箱: 2813207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 话: 027-86606360

2022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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