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北分公司部分场站电力监控系统安防整改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鄂西北分公司部分场站电力监控系统安防整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鄂西北分公司部分场站电力监控系统安防整改项目

(2)新能源公司安陆曹岗光伏、大悟竹园光伏电力监控系统安防整改项目,2个场站相关信息如下表:

安陆曹岗光伏:装机规模2万千瓦,2016年投入运行,电站位于湖北省孝感市。

大悟竹园光伏:装机规模2万千瓦,2016年投入运行,电站位于湖北省孝感市。

2.2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安陆曹岗光伏、大悟竹园光伏两个场站电力监控系统安防整改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系统联调协调。

2.2.1 电力监控系统安防设备采购,采购物资见“第五章 物资采购清单”。

2.2.2 整改要求:完成安陆曹岗光伏、大悟竹园光伏电力监控系统安防整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日志审计系统、防病毒网关、纵向加密等安全防护设备的采购部署;

(2)完成第二套调度数据网设备启动调试及业务接入等工作;

(3)电力监控系统主机安全加固工作;

(4)按照《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4号令)要求,组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的审核,并在供电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5)现场设备标签线缆整理;

(6)完善物理安全保障措施,加装门禁系统;

(7)满足供电公司及最新等保测评等相关要求;

2.3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 号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家电网调【2017】1084号)等国家、行业、电网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

所提供的设备、系统及其他附件均满足国网公司、公安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对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报价人负责更换和整改,直到满足电网公司要求为止。

2.4 质保期:本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方和电网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6 交货地点:安陆曹岗光伏电站、大悟竹园光伏电站。

2.7 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安装或整改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页面复印件);

(3)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5 月 16 日至2022年5 月 25 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 5月 25 日 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2 年 5 月 26 日9 时至2022 年5月27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 话: 027-86606360

2022 年 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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