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对外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新能源公司对外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求,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与服务期

2.1 项目概况

新能源公司是湖北能源全资二级子公司,2014年成立,主要从事新能源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公司总装机规模255万千瓦,业务分布湖北、江苏、安徽、山西、吉林等多个省份。公司宣传片项目主要为展现公司成立八年来业务发展、员工成长等。

2.2 采购范围

项目具体包括创意、文案、拍摄、剪辑、特效、配音、制作、成片提供和相关售后服务等内容。拍摄场景包括主要以公司武汉本部、湖北省内各区域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黄石、通山、通城、麻城、恩施、利川、鹤峰、远安、天门、老河口、枣阳、随县等地)风电场或光伏场站场景、部分员工特写镜头为主,省外区域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南京、响水、吉林白城、安徽宿州、山东微山、内蒙古达茂旗等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开展。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案调整、影片剪辑、中文配音、背景音乐(可非原创)等。

2.3 服务周期

计划服务期:2022年6月至12月。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宣传片样片。

3.报价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质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定义:具有地方媒体、地方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及下属单位委托的宣传片、纪录片制作或广告片制作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5 月 30 日至2022年 6 月 10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10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2 年 6 月 13 日 9 时至2022 年 6 月 14 日 17 时;(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保持手机信号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 话: 027-86606360

2022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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