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及部分场站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新能源公司及部分场站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背景

为了落实公安部、国家能源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号)、《关于开展2021年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公司为进一步增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试点工作的通知》(信息办函[2011]4号文)及《网络安全法》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按照公安部2021年6月4日发布的1904号文要求2021.6.18日正式启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模板(2021版)形成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完成测评报告备案,并根据测评结果以及整改方案开展等级保护整改工作,满足相关精神要求。为新能源公司进一步完善被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容量

位置

备案等级

测评

情况

标段一

1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集控中心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备案为第3级

复评

2

通城黄龙山风电场

50MW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

风电场监控系统备案为第2级

复评

3

恩施板桥风电场

51.2MW

湖北省恩施州板桥镇大山顶村

风电场监控系统备案为第2级

复评

4

随州王子山光伏电站

150MWp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备案为第2级

复评

5

襄阳茗峰光伏电站

30MWp

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方家集村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备案为第2级

复评

6

大洪山光伏电站

20MWp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长岗镇黄木淌村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备案为第2级

复评

7

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

72MW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栗溪镇栗树湾村

/

首次

测评

标段二

8

吉林白城光伏电站

100MWp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鸿兴镇绿化村新胜屯

升压站系统备案为第3级

复评

2.3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报价人可就本项目的任一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价如多标段均进行报价请分别制作报价文件并报价)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武汉集控中心及湖北省部分场站等级保护测评

(1)集控中心、通城黄龙山风电场、恩施板桥风电场、随州王子山光伏电站、襄阳茗峰光伏电站、大洪山光伏电站等级保护测评复评工作,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首次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项目分布在湖北省内各地区。

(2)采购范围:主要为新能源公司武汉集控中心及湖北省部分场站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准备及现场调研,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信息系统差距分析,列出信息资产清单(包含软硬件配置及所在大区等信息),提供拓扑图原文件,等级保护安全整改,等级保护测评,按照最新报告模板输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编制防护评估方案,开展安全防护评估,出具防护评估报告。负责完成能源局、公安机关等部门备案或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负责配合协助上述工作。

(3)服务期:自采购人通知成交人进场之日起至电力监控安防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及防护评估,并将测评评估结果报能源局及公安机关备案流程完成,报价人负责完成等保测评和评估在公安部门、调度的备案工作,并负责采购人完成与公安调度的协调工作最长不超过3个月。

标段二:吉林白城光伏电站等级保护测评

(1)工作内容:吉林白城光伏电站升压站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复评工作,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2)采购范围:主要为吉林白城光伏电站升压站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准备及现场调研,信息系统备案,信息系统差距分析,列出信息资产清单(包含软硬件配置及所在大区等信息),提供拓扑图原文件,等级保护安全整改,等级保护测评,按照最新报告模板输出升压站系统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负责完成能源局、公安机关等部门备案或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负责配合协助上述工作。

(3)服务期:自采购人通知成交人进场之日起至电力监控安防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并将测评报能源局及公安机关备案流程完成,报价人负责完成等保测评在公安部门、调度的备案工作,并负责采购人完成与公安调度的协调工作最长不超过3个月。

2.4依据成交结果,成交人与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报价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经公安部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完成过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业绩2项(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4)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2 年6月10日9时至2022 年6月10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 话: 027-86606360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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