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广水吴店四期(扩建)林地勘测服务项目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新能源公司广水吴店四期(扩建)林地勘测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1. 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水吴店四期光伏项目位于随州市广水吴店镇,占地面积约50.42公顷,本次林地勘测(扩建)服务面积约18公顷,土地性质均为林地,采用山地光伏的方式建设,规划装机容量为10MWp。厂址中心坐标北纬N31°55'55.77",东经E113°37'18.37"。

2.2工作内容:广水吴店四期(扩建)林地勘测及勘测定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光伏发电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专题研究和专题报告编制;报告编制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符合准备技术规范,充分利用“3S”等技术,结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和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等,对拟使用林地进行判读区划和实地验证后,出版正式的林地现状调查报告、项目勘测定界图。

2.3工期:根据甲方通知开展后15日内。

2.4工作要求:

  1. 成交单位需利用林业部门出具的最新地类数据的林地图来完成本项目的调查及报告编制。
  2. 受托方对测绘成果负责。测绘成果必须达到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林业审批的要求。若因技术环节出现失误给造成委托方损失,受托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消除由此对委托方造成的不利影响。

2.5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1.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附上合同书,能体现项目特征要求及签字盖章的关键页);

(3)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1.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6 月 13 日至2022年 6 月 17 日9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17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2 年 6 月 20 日 9 时至2022 年 6 月 20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能源集团广水王子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山光伏电站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8162909978

电子邮箱: 717854764@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 话: 027-86606360

2022 年6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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