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3年(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水电公司水厂液氯及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清江公司3年(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水电公司水厂液氯及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与该项目的谈判报价。
2.采购范围
(一)供货范围
1)采购瓶装液氯并运输到隔河岩盖屋岭水厂、高坝洲水厂,年供货量约17吨,规格为1000kg/瓶、500kg/瓶;采购桶装食品级10%次氯酸钠溶液并运输到水布垭三友坪水厂,规格为25kg/桶,年供货量约30吨;
2)液氯钢瓶的连接铜管、铝垫、铜角阀、铜安全帽及塑料桶等配件供货;
3)水电公司所有液氯钢瓶代理检验。
(二)供货期限
三年,供货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及以上水处理行业液氯供货业绩,且至少1项业绩的销售数量不少于每年20吨;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人员要求: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其中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类别须具有W-危驾,押运人员从业资格类别须具有W-危押;
(5)车辆要求:为了保证液氯瓶装卸安全,供方拟投入的运输车辆应为液氯专用运输平板车(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证)。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报价人征集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9月 29 日22:00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2 年10月10 日9:00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后,并同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601室。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时间作出调整,并通知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601室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刘虹/欧阳梦月
电话:13972608331(0717-6315493)/0717-6319063
电子邮箱:liu_hong9@ctg.com.cn
监管部门: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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