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清江公司隔河岩新趸船380V岸电电源敷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及计划进度
2.1 采购范围
隔河岩清隔趸2#趸船为隔河岩库区内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船舶停靠用,电源取自于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风雨楼配电室,现电源为一回线,电源型号为YZ 300V/500V 2×6橡套电缆,电缆为电缆沟敷设方式。
本项目拟根据新购船舶额定功率敷设ZC-YJV22-0.6/1KV 4×25+ 1×16聚氯乙烯电力电缆,电缆长260m;同时安装400×500×250不锈钢配电箱1个。具体实施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2 项目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25天,其中材料采购20天(含现场勘查),安装膨胀钩2天,电缆敷设2天,电缆头制作安装试验1天。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缆敷设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2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PDF版及word版均需递交,上传的电子版文件须命名为“(项目名称)报价文件-(报价人单位名称)”),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1 正 0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601室。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601室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刘虹/欧阳梦月
电 话:13972608331 0717-6315493/0717-6319063
监督部门: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