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4月17日18时(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09时(北京时间).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新能源公司或公司、采购人)对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因工作需要,公司人员分布于西安及榆林市下属5个区县。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端,地处黄土高原腹地,境内梁峁起伏、沟壑纵横道路条件极差,加之冬季漫长、气候寒冷(2023年冬季最低气温-29℃),道路结冰期较长,对车辆通过性、安全性要求较高,榆林地区租车车型主要以越野车为主。

西安办公地点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道路交通条件较好,租赁车辆主要用于对外接待、重要会议、取送机要文件、党群工会集体活动、处突、维稳、应急或其他偶发重大情况用车。

2.2采购内容:

西北新能源公司车辆租赁,用于保障陕武直流一期项目生产建设工作推进、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及陕武直流二期指标获取等工作。采购范围主要为公司各项目单位、职能部门车辆租赁。其中榆阳一期、榆阳二期、神木、定边、靖边、横山6个项目公司租赁越野车,神木项目公司租赁皮卡车,在西安和榆林地区租赁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等车型,临时车辆租赁需附带驾驶员。服务期限12个月。

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

2.3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12个月。

2.4其他:

本项目采购完成后,成交人与西北新能源公司及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车辆租赁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项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8:00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 19 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4 年 4 月 19日 9 时至 2024 年 4月 19日 18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团结南路中晶科技广场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18672474996

传 真: /

电子邮箱:li_xuyan@ctg.com.cn

监督部门:西北新能源公司综合管理部

电 话:029-85202720

传 真: /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4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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