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甘肃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变更公告

三峡能源甘肃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变更公告

采购编号: Q2611003231799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甘肃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包括三峡能源甘肃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案件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参与项目谈判及法律文件审查起草;审核制度、合同等经营法律文书;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盖章意见书;处理诉讼及非诉争议纠纷;协助董事会建设与合规支持;支持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开展项目公司治理专项服务;健全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提供法规清单更新与分析报告;定期组织专题法律培训;每月指派律师驻场服务(兰州驻点);及其他法律支撑协助。(具体详见第六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2)专项法律案件服务(以案件标的额为标准划分不同区间,按照取费率报价):

报价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或诉讼活动等;采购6项法律专项案件服务,根据案件发生所属主体签订专项法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人可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合作情况及专项案件发生期间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有选择性的使用现有标的额区间专项法律案件服务,也可另行单独采购;案件审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更换代理律师或改由其他律所代理。(具体详见第六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3)服务范围及期限

服务范围为三峡能源甘肃分公司及所辖的24家项目公司(包含服务期内新增项目公司)以及由采购人管理或需处置纠纷案件的其他相关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2年,自2026年7月24日至2028年7月23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专项法律案件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含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人员要求:(1)拟投入的律师团队须至少配备1名团队负责人和3名及以上执业律师,团队全体成员必须均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含团队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拟委派的律师团队负责人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新能源(风力或光伏发电)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负责人业绩,且具有不少于2项诉讼标的额500万及以上的电力企业法律诉讼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服务范围及内容、负责人、签署时间、案件标的额等内容);(3)团队负责人须为律所合伙人及以上级别人员且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合伙人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合伙人登记备案信息及相关执业经历证明);(4)团队人员(除负责人外)均需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历,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至少1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新能源(风力或光伏发电)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至少1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电力企业法律诉讼服务业绩。(5)拟投入的律师团队成员在2023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时未受过国家机关或监管单位行政处罚(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信息为准);(6)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报价人在职员工(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注:律师执业经历按律师执业资格发证之日至报价截止日计算;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服务范围及内容、签署时间、服务人员姓名等内容;诉讼服务业绩已结案的须提供代理合同、判决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未结案的须提供代理合同、起诉书、传票等其它证明材料,材料需能体现出业绩时间、服务人员姓名、案件类型等内容;总所与分所的业绩须分别独立核算,总所业绩不得纳入分所业绩统计范围,分所业绩亦不得纳入总所业绩统计范围。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以下两项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1)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新能源(风力或光伏发电)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2)2023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诉讼标的额500万及以上的电力企业法律诉讼服务业绩;

注: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服务范围及内容、签署时间、案件标的额等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统采分签合同按一项业绩计算;法律诉讼服务业绩,已结案的须提供代理合同、判决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未结案的须提供代理合同、起诉书、传票等其它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的业绩须分别独立核算,总所业绩不得纳入分所业绩统计范围,分所业绩亦不得纳入总所业绩统计范围。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不接受 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年 6 月 15 日 10 时(北京时间)。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 6 月 18 日 10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不适用

询比采购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7.踏勘现场

R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联系电话: / 。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9号黄河印象7楼

邮编:73007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108201996

传真:___/____

电子邮箱:li_jing36@ctg.com.cn

采购监督: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电力生产部

电话:_0931-7769067

异议联系人:仇经理

异议联系电话:0931-7769067

电子邮件:qiu_xueduo@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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