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开挖爆破监测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031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松阳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开挖爆破监测服务(第二次)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浙江松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源于招标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松阳县境内,站点与丽水市、杭州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55km、220km,地理位置较优越,上库(坝)位于玉岩镇何山头村,小港溪左岸的洞注源沟源头,下库位于松阴溪右岸一级支沟竹溪源上游竹源乡周岭根村附近。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35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400MW。建成后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库面板堆石坝坝肩及坝基、上水库进/出水口、上水库库盆及石料场、引水调压室平台、上水库永久进场公路(新建段)及环库公路工程;尾水系统及下水库进/出水口、导流泄放洞、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引水系统、下水库进场公路、开关站、自流排水洞、现场施工营地、地下厂房及其他对居民环境保护和开挖质量要求高的部位施工期(含爆破试验)的爆破技术咨询和爆破振动、爆破空气冲击波等爆破安全监测。石方开挖工程量约为619.1万m3,其中明挖462.5万m3,洞(井)挖156.6万m3。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爆破技术咨询

地下洞室群开挖,坝肩及进/出水口、开关站等边坡开挖,地下厂房岩锚梁开挖,厂房直立边墙,石料场及坝体填筑料颗粒级配的爆破(试验),引水系统竖井开挖和爆破器材试验等技术咨询,参与重要部位爆破设计审查,对优化调整爆破参数提供技术咨询。

2)爆破安全监测

(1)爆破安全监测设计

①爆破监测应根据工程性质、爆破规模、地形地质条件、环境及保护对象重要性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进行跟踪监测。

②实施爆破监测之前,监测单位应编制爆破监测设计方案。

(2)宏观调查与巡视监测

对爆破影响范围内的监测对象进行宏观调查与巡视检查。

(3)监测项目

①质点运动参数监测:主要包括质点振动速度、质点振动频率等内容。在分析监测成果的基础上,分析沿爆源不同方向上岩体的振动特征,确定地震波传播规律,给出相应的衰减系数和衰减指数,分析各监测对象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对控制标准进一步验证或修订,根据实测数据分析、评价爆破振动对各监测对象的影响;

②空气冲击波监测:分析各监测对象的爆破冲击波安全允许标准,根据测得的幅值分析、评价爆破冲击波对各监测对象的影响;

③个别飞散物控制:分析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的允许标准,通过试验及监测,提出合理的爆破分区,将爆破飞石留在施工作业面上。

(4)成果整理、分析与简报

①爆破监测数据作为司法鉴定依据时,测振仪器应具有现场显示和实时远程传输实测物理量数据的功能。爆破有害效应监测信息应纳入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

②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目的和方法、测点布置、测试系统的标定结果、实测波形图及其处理方法、各种实测数据、判定标准和判定结论;

③重复爆破的监测项目,应在每次爆破后及时提交监测简报。

(5)根据爆破监测成果对爆破施工提出咨询意见。

2.3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爆破全部完工(计划2026年12月31日前,如实施期间因发包人原因,本服务项目实施时段相应调整,相应价格不作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包含爆破质点振动内容);

(2)业绩要求:近10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爆破安全监测项目;

(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及以上爆破安全监测工程的工作经验,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

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爆破安全监测工程的工作经验,至少具备一个大中型水电工程岩石开挖爆破技术咨询业绩,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

(4)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2021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不接受被监测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及其下属企业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3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4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平台办理的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6293 35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松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5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 9954 0000

电子邮件:li_jing31@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62932152

电子邮件:peng_yuch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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