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楚星公司三年(2023年8月-2026年8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23110013033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双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楚星公司三年(2023年8月-2026年8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楚星公司三年(2023年8月-2026年8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楚星公司三年(2023年8月-2026年8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到2023年7月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见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第五师双河市工业园区,距离博乐市区约27公里。本项目通勤线路为博乐市往返公司。

(1)白班通勤车:需求1辆45座及以上(含驾驶座)的大客车,每法定工作日运行,全年约252天运行,全年预估总数量为550趟。

(2)运行倒班通勤车:需求1辆45座及以上(含驾驶座)的大客车,全年每天运行,每天三个班次,全年365天运行,全年预估总数量为1095趟。

(3)车辆要求:大型高一级及以上配置,品牌不低于宇通、厦门金龙、桂林大宇等同等档次,无重大交通肇事记录,车容车况良好,车辆须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且具有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车证、保险单、车辆年审证明、车辆维修、保养台账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1)白班通勤车:望厦小区—新华路邮局—建国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警务站—厂区,发车时间:09:00。白班通勤车每工作日运行,晚上19:30(5月至10月19:50)从厂区原路返回发车地;往返距离约55公里,无高速路段,往返2躺。

(2)运行通勤车:望厦小区—新华路邮局—建国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警务站—厂区。运行通勤车每日发车时间08:40、17:00、00:50(有学习班和相关培训及考试时按要求临时更改发车时间),每天运行,全年无休,往返距离约55公里,无高速路段,往返3躺。

(3)若行车路线及时间有其他变动,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 服务期

服务期: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
  2.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不少于3人,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 7001 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平台办理的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须按平台要求重新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包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递交操作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8.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8.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系。

8.2供应商操作流程:投标人可在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om.cn,在线客服:点击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共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纪检工作部,联系方式:0909-6258210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双河市89团园艺三场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909-6258234

电子邮箱:yi_fafu@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 027-8660 6833

电子邮件:yan_jianglo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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