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公司黄鹤楼产业园一期、烽火通信光缆园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T23110013072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综合能源公司黄鹤楼产业园一期、烽火通信光缆园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 综合能源公司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002)综合能源公司烽火通信光缆数字制造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综合能源公司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 综合能源公司烽火通信光缆数字制造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能源公司黄鹤楼产业园一期、烽火通信光缆园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综合能源公司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环湖中路北、塔西路南。
本项目计划利用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屋顶及地面停车场,约1.64万平方米的建筑屋面,约0.33万平方米的地面车位车棚顶部铺设光伏组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光伏板主要布置区域为两大部分,分别为车棚顶光伏、混凝土屋面光伏,均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总装机容量约2.016MWp(最终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本项目配套建设186x(100%-120%)个车位的光伏停车棚、6台7kw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及2台60kw电动汽车双枪直流充电桩。光伏发电系统共4个380V并网点,接入就近的配电室内变压器低压母线侧。(接入方案需投标人现场调研,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如调整为高压并网,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第二标段:综合能源公司烽火通信光缆数字制造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综合能源公司烽火通信光缆数字制造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港边田二路与佛祖岭四路交叉口东160米处烽火通信光缆数字制造产业园区。
本项目计划利用园内单体建筑101厂房、201厂房(屋面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和园区停车场区域(含车棚建设,车棚面积约0.2万平方米)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本项目光伏板主要布置区域为三大部分,分别为车棚屋顶光伏、混凝土屋面光伏、彩钢瓦屋面光伏,均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装机容量约3.892MWp(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项目配套建设14台7kW单枪交流汽车充电桩,1台60kW双枪直流汽车充电桩,不少于5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用于完善产业园区内部充电桩车位的需求。光伏发电系统共9个380V并网点,接入就近的配电室内变压器低压母线侧。(接入方案需投标人现场调研,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如调整为高压并网,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所需全过程建设、管理及服务。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路面开挖修复、绿化、路灯拆除修复、屋面防水、屋面围栏、屋顶设备移位等)、材料及设备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含甲供材的接收卸车运输和保管)、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试验及检查测试、工程调试及并网、工程建设有关的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光伏项目手续办理(包括开工许可、电网接入手续办理、现场协调等)、售后服务、工程保险、临时设施、水、电、通讯的报装及接驳、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等一切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最终实施方案需经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方认可)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标段:综合能源公司烽火通信光缆数字制造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所需全过程建设、管理及服务。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路面开挖修复、绿化路灯拆除修复、屋面防水、屋面围栏、屋顶设备移位等)、材料及设备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含甲供材的接收卸车运输和保管)、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试验及检查测试、工程调试及并网、工程建设有关的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光伏项目手续办理(包括开工许可、电网接入手续办理、现场协调等)、售后服务、工程保险、临时设施、水、电、通讯的报装及接驳、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和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等一切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最终实施方案需经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方认可)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总工期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计划总工期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建成并网的累计总容量1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国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EPC总承包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第二标段:综合能源公司烽火通信光缆数字制造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建成并网的累计总容量1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国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EPC总承包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鉴于本项目条件复杂,建议投标人投标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6.电子身份认证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 700 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平台,须按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 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及解密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8.3 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10.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1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在新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新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新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om.cn,在线客服:点击新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人:荣女士
联系电话:027-8790282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1号
联系人:吴先生/郑女士
电话: 027-87902886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7-86606832
电子邮件:yang_xiao4@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