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江苏大丰毛竹沙一期、毛竹沙二期海上风电场及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2026年度预防性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61100130850 )
项目所在地区:盐城大丰、上海金山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江苏大丰毛竹沙一期、毛竹沙二期海上风电场及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2026年度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毛竹沙一期海上风电场及毛竹沙二期海上风电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毛竹沙海域,总装机容量1105.6MW。毛竹沙一期海上风电场共有一座500kV岸基集控中心陆上升压站(与毛竹沙二期共用)、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一座220kV海上高抗站,装机容量300MW,于2021年12月并网,于2022年完成并网后首次预防性试验;毛竹沙二期海上风电场共有一座500kV岸基集控中心陆上升压站(与毛竹沙一期共用)及三座220kV海上升压站,装机容量805.6MW,包含四个场址,其中,H8-1风电场装机容量204MW,H17风电场装机容量202.1MW,H9风电场装机容量204MW,H15风电场装机容量195.5MW,于2025年12月全容量并网。
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杭州湾北部海域,总装机容量306MW,共有一座220kV岸基集控中心及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于2025年9月全容量并网。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分为两个标段:
(1)标段一:三峡能源江苏大丰毛竹沙一期及毛竹沙二期海上风电场2026年度预防性试验服务
2.2.1采购的主要内容:根据相关规程规定对江苏大丰毛竹沙一期及毛竹沙二期海上风电场一座500kV岸基集控中心陆上升压站、四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一座220kV海上高抗站的电气设备开展预防性试验工作;同时配合开展站内消缺工作,船舶由采购方提供。
2.2.2服务期:以经调度批准的全站停电时间为准,预防性试验计划在全站停电后7日内完成。
(2)标段二: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2026年度预防性试验服务
2.2.3采购的主要内容:根据相关规程规定对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座220kV岸基集控中心及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的电气设备开展预防性试验工作,船舶由采购方提供。
2.2.4服务期:以经调度批准的全站停电时间为准,预防性试验计划在全站停电后7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标段一: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具有承试类一级、承修类一级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
标段二: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具有承试类二级及以上、承修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不满足要求;
(2)业绩要求:
标段一: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整站设备预防性试验业绩(电气设备单体的工程调试或预防性试验业绩不予认定),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如提供的业绩中含联合体业绩,需另附联合体证明等材料,材料中需体现投标人具体完成的工作内容;如提供的业绩中含总包合同的分包业绩,需另附总包合同及分包合同或协议等材料);
标段二: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整站设备预防性试验业绩(电气设备单体的工程调试或预防性试验业绩不予认定),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如提供的业绩中含联合体业绩,需另附联合体证明等材料,材料中需体现投标人具体完成的工作内容;如提供的业绩中含总包合同的分包业绩,需另附总包合同及分包合同或协议等材料);
(3)人员要求:
标段一: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至少5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气试验作业证、至少2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继电保护作业证,至少6人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证,至少12人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根据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号),明确取得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证可替代低压电工证;各工种人员可重叠且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件证明材料);
标段二: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至少5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气试验作业证、至少2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继电保护作业证,至少5人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证(各工种人员可重叠且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件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5年无两年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报价,投标人对各标段须分别编制、递交报价文件,同一投标人允许2个标段同时中标,但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可以在2个标段中重复参与。如同一投标人参与的2个标段中拟投入团队成员(含项目经理)重复,则该投标人2个标段按照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8月4日10时整至2026年8月12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10时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与合同造价中心 ,联系方式为 电话:010-57680428,邮箱:zhou_yijia@ctg.com.cn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B-3栋1-3F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5001309737
电子邮件:song_ruilin@ctg.com.cn
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成大中心 5 号楼 8 层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10-56513762
电子邮箱:shi_xiang1@ctg.com.cn
异议联系人: 史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10-56513762
电子邮件: shi_xiang1@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