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新能源公司2年(2026-2027年)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3750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2年(2026-2027年)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采购人业务发展合法合规、切实管控经营风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采购人法律合规工作专业化水平,拟选聘律师团队为采购人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本次采购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两项专项服务,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期限固定为2年,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中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预计6个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预计8个项目。
2.2 采购内容
2.2.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为采购人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分析研究新能源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对采购人业务活动的影响,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2)为采购人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商务等必要的事项,支持或参与业务活动的谈判工作,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参加或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3)按照采购人的出勤体制,一周提供不少于两天的驻场服务(驻场地点:湖北能源大厦31楼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协助采购人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审查、完善采购人的管理办法、制度等文件,出具审查意见书;
(5)为采购人业务活动落实国有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以及内部决策活动提供服务;
(6)应采购人要求讲授法律合规知识,为企业职工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根据实际需要,每年不少于两次;
(7)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采购人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8)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9)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2.2.2 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2.2.2.1 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1)为采购人拟收购兼并公司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全方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基本概况、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法人治理结构、财务情况、项目情况、重大合同、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合法合规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等。对新能源项目用地、房屋以及生产设备等资产权属及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到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查访问;
(2)为采购人收购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包括风险披露、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方案制定及应对方案执行的跟进,必要时参与尽职调查项目谈判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为采购人的业务相对方出具的风险应对方案进行法律分析与解答;
(4)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5)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与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法律活动。
2.2.2.2 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1)为采购人开发项目完成土地、林地情况法律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或目标项目进行土地、林地情况尽职调查,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范围、前提依据、土地林地基本情况、土地林地权属、土地林地使用权状况、土地林地流转程序及手续合法性及完备性、租金支付情况、调查结论等。应到实地查看,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及所有相关方走访调查取证;
(2)为采购人开发项目用地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法律分析,调查法律风险,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土地征收、补偿等相关情况的调查(如是否存在建筑物、构筑物、种植物等);
(3)为采购人开发项目用地防范法律风险,包括风险披露、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方案制定及应对方案执行的跟进;
(4)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相关的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5)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与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法律活动。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4 其他:
成交后,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一项要求即可):①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具有至少1项电力行业企业或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拟派律师参与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签订对象、服务内容、团队成员名字、签订时间等);
②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具有至少2项新能源项目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或新能源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拟派律师参与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基础尽调内容、尽调成员名字、签订时间等)和尽调报告基本内容(包括基础尽调内容、尽调成员名字、出具时间等);
人员要求:①律师团队:具有5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均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②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并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首次批准执业日期截图;
③项目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并具有7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首次批准执业日期截图;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无 ;
其他要求:律所拟服务年度前3个年度考核未受过国家机关或监管单位行政处罚导致无法正常履职,也无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不良记录,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截图。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 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 :不适用
□询比采购: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7.踏勘现场
R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电话: 。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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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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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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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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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工/熊工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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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6606592/86606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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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7-86606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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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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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话:027-86606591/86606593 |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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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 异议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电 话:400-886-1962转2 电子邮箱:ctg_epp@ct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