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山东潍坊安丘231.2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10497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能源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集中采购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发电(安丘市)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山东潍坊安丘231.25MW风电项目场址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辉渠镇、大盛镇一带,场区中心距安丘市直线距离约39.5km,距潍坊市约55.6km,项目位于丘陵地带,平均海拔高度约为220米。场区附近有G25长深高速、G1815潍日高速、S221下小线、S222央赣线,场区内有青柘路、律南路、朱孔路、金辉路等多条县道、乡道穿过,交通十分便利。本项目拟安装36台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31.25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配置1台240MVA主变压器,升压站35kV侧采用单母线扩大单元接线的接线形式。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231.25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允许上下浮动),全场可使用机位点共计36个,风力发电机组由31台单机容量6.25MW(其中4台钢塔架、27台钢混塔架)和5台单机容量7.5MW(钢混塔架)混排组成,轮毂高度、叶轮直径、限高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文件。
本次招标为36台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五年质保期的易耗品等和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索组合件、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动法兰、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电梯及其附件、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运输及安装专用工器具、单叶片吊装吊具、拉伸器(厂家提供的吊具、拉伸器用后回收)、备品备件及质保期内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设计联络会和基础设计所需的风机载荷数据资料提交以及复核设计成果等。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2.3.1计划工期
(1)钢塔架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1个批次全部交货4台套:2026年7月20前到场;
2)钢塔架塔筒
1个批次全部交货4台套:2026年9月30日前到场;
(2)钢混塔架
1)预应力锚索组合件
第1批次15台套:2026年7月20前到场;
第2批次17台套:2026年9月10日前到场
2)钢混塔架塔筒
第1批次3台套:2026年8月30日前到场;
第2批次6台套:2026年9月15日前到场;
第3批次6台套:2026年10月10日前到场;
第4批次5台套:2026年10月31日前到场;
第5批次4台套:2026年11月30日前到场;
第6批次4台套:2026年12月30日前到场;
第7批次4台套:2027年2月25日前到场。
(3)主机、叶轮
第1批次4台套:2026年9月15日前到场;
第2批次6台套:2026年10月5日前到场;
第3批次6台套:2026年10月30日前到场;
第4批次6台套:2026年11月20日前到场;
第5批次6台套:2026年12月20日前到场;
第6批次4台套:2027年1月20日前到场;
第7批次4台套:2027年3月15日前到场。
2.3.2交货要求
交货地点:三峡能源山东潍坊安丘231.25MW风电项目机位点交货。
供货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项目业主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项目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机位点或项目业主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项目业主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2.4其他要求和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装机规模及单台机组容量要求自行编制方案投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机配置及费用,风机基础载荷优化设计及形式,保证发电量计算,运维方案及费用等。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应满足当地电网公司或项目上级公司集中监控接入的要求。若不满足,应按当地电网或项目上级公司要求补齐和完善,不论是否含在本次采购供货范围内,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同时质保期内当电网公司或项目上级公司对风力发电机组并网技术有进一步要求时,报价人应负责改造(投标人提供软件升级,涉及硬件改造,双方协商确定)。
(3)部分机位轮毂高度、叶轮直径需满足限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限高要求配置机型组合。风机单机容量、叶轮直径、轮毂高度、塔架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文件,但无论机组如何优化,发电量须满足项目业主考核要求。
(4)运输道路及分界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径、路况,需提前编制设备运输方案,具备可操作的路勘方案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设备运输方案需经过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获批后的设备运输方案的实施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运输道路以郚山镇、大盛镇、辉渠镇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乡道等道路通向各机位的交叉口为分界点(包括不限于朱孔路、青柘路、律南路、省道221、县道X144等)。
设备出厂至分界点之间的设备运输、协调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清障和恢复、道路改造、高速出口改造、桥梁加固、障碍物拆除、高压线、道路使用折旧费、道路押金、民事协调费等与运输相关的所有费用,同时因运输车辆无法通过而采取的措施及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以此更改合同价格)。因投标人路勘深度不足造成二次倒运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分界点到机位点的道路由项目业主负责,但需投标人对拟改造道路、新建道路的转弯半径、道路宽度、路面压实度等,对需改造的桥梁、清障等提出技术参数和要求,并形成路勘报告。项目业主根据投标人的路勘报告组织运输道路的改造、修筑及清障。若投标人提供路勘报告后变更道路改造标准,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风机、塔筒供货需满足施工吊装连续作业,若投标人为保障吊装连续作业需额外租用设备堆场,堆场选址及租赁、协调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且该堆场至交货点的二次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钢混塔筒及锚索组合件(含钢塔及锚栓组合件)具体设计及技术要求由投标人确定,最终以设计联络会为准。
(6)受现场运输条件限制,投标人须考虑主机分解运输;由于项目吊装平台用地有限,投标人需考虑叶片设计制作、叶片吊具等满足风机单叶片吊装。投标人应以租赁形式提供单叶片吊具或叶轮组装工装等专用工具,租期为工具到达施工现场至项目建设期结束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6.25MW投标机型或者同平台(技术路线必须相同且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50台套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签订日期、单机容量、数量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
②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7.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20台套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签订日期、单机容量、数量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
(3)人员要求: / ;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 / ;
(6)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轮毂中心高度不作限制)必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风电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
(7)本项目塔筒设备制造允许分包,其钢塔架塔筒(或钢混塔架塔筒)分包人应分别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若未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钢塔架塔筒(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应满足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
a.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b.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00台套6.2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钢塔架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②钢混塔架塔筒(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应满足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00台套轮毂高度为140米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钢混塔架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6月4日11时至2026年6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2026年6月12日9时 ,踏勘集合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永安路与商场路交叉口中国建设银行安丘支行院内,踏勘联系人:宋经理,电话17658120221。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为 028-85932042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程鹏
电话:028-81350643
电子邮箱:cheng_peng5@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8层
联系人: 史先生
电话:010-56513762
电子邮件:shi_xiang1@ctg.com.cn
异议联系人:史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10-56513762
电子邮件:shi_xiang1@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